省教育厅将从2009年12月21日开始集中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异动手续。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,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不得转学,本次不受理2010级录取新生转学的有关事宜。
按规定,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一般不得转学、转专业。各高校要认真落实《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、转专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精神,对有特殊情况的,要坚持层次相同、专业相同或相近,考试科目、学习形式不变的原则。
转到外省高校就读的学生,由转出学校报教育厅学生处进行确认;省内校际间转学及外省转入省内高校就读的由转入学校统一办理。五年一贯制成人高职转段录取的学生、成人中专免试推荐到成人高校学习的学生不办理学籍异动。
省内高校之间或转出省外高校的学生转学,使用我省统一的《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(确认)表》(旧表一律不予受理),同时要求转学材料齐全、手续完整。同一地市高校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。
学生在本校内转专业、转学习形式由学校批准后,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。学籍异动经备案后,须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提交。